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次會議10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zhàn)書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分別作的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的決定草案、關于修改全國人大議事規(guī)則的決定草案、關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審議了這三個決定草案表決稿。
會議聽取了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大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振武分別作的大會秘書處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和修改情況的匯報,審議了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三個決議草案代擬稿。
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大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作的大會秘書處關于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會議同意將有關修改意見的報告及決定草案表決稿、決議草案和報告提請大會主席團第三次會議審議。
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曹建明、張春賢、沈躍躍、吉炳軒、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陳竺、王東明、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武維華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