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央確定的“基層減負年”,各地精簡文件、狠剎會風、規(guī)范調研、減少督查、清理政務APP和微信工作群……應該說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基層負擔,但仍有一些地方的基層干部群眾對減負的“獲得感”不強。
究其緣由,在于給基層減負,絕不是一道簡單的減法算術題,不能僅憑簡單的數(shù)字減少來衡量基層負擔的減輕。那些占用基層干部大量時間、耗費大量精力的“無用功”背后,既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祟的作風問題,還有問責、評價、激勵、考核等制度的不盡完善,更有治理方式單一、治理手段落后的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鶎犹幱谏鐣卫淼年P口末梢,是任務落實的一線,也是各種社會矛盾集中的前沿。隨著各領域改革全面深入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重心越來越向基層下移,基層干部肩上的擔子越來越重。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只有樹立系統(tǒng)思維、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才能提高基層治理的實際效能,從根本上達到“為基層減負、讓基層有感”的效果。
基層治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基礎性支撐。實現(xiàn)基層治理現(xiàn)代化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不能“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一些地方反映,有些上級機關在“資源下沉”上不起勁、但在“責任下移”上卻很積極,鄉(xiāng)鎮(zhèn)基本沒有執(zhí)法權力,但按“屬地管理”要求卻必須承擔主體責任;把信訪、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生產等任務下沉到了鄉(xiāng)鎮(zhèn),卻沒有賦予相應的財權和事權,名為層層壓實責任,實則變相搞“責任甩鍋”。這就需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對各地區(qū)各部門進行科學合理的統(tǒng)籌安排,完善權力清單,厘清工作職責,堅決防止只講問責、不講服務,只壓擔子、不問條件,只給壓力、不管保障的現(xiàn)象,不能讓基層的“責任狀”變成上級部門的“免責單”。而解決文山會海、過度留痕、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這些具體問題,也絕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只有建立長效機制,才能防止問題一再反復或衍生變異出新的花樣。
“治理”一詞,相比傳統(tǒng)體制下的“管理”“管治”,更強調平等、互動和協(xié)商。最近,湘西鄉(xiāng)村女教師李田田發(fā)文稱疲于應對上級各類檢查而耽誤教學,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原因就在于女教師反映的情況,并非湖南永順一地存在的問題,而是格外“真實”地戳中了廣大基層干部群眾感受強烈的基層負擔“真相”。和李老師一樣,廣大基層干部絕大多數(shù)都是揣著一顆做實事、出實績的赤子之心在工作。但基層管的面寬、干的事雜,如李老師所說的鄉(xiāng)鎮(zhèn)學校要忙于迎檢、做材料、入戶“扶貧”,一些基層單位,在做好各項基本工作的同時,還不得不疲于奔命地去完成上級層層分解下來的其他種種任務,不僅難以集中精力抓主業(yè),還要擔憂各種“一票否決”和動輒得咎的“問責”。凡此種種,自然把基層干部搞怕了、積極性搞沒了。
減負效果好不好,關鍵看基層干部群眾的評價。讓基層干部心無旁騖抓好主業(yè)謀發(fā)展,這是基層減負的初衷,也是檢驗減負成效的標尺。當前我國正處于“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迫切需要各級黨員干部扛起職責使命,奮發(fā)開拓進取。只有讓基層干部體驗到實實在在的減負獲得感,放下包袱多干事、干成事,人民群眾才能收獲更多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