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向重點鄉(xiāng)村持續(xù)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的實施意見》,健全常態(tài)化駐村工作機制,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和干部人才支持。
《意見》提出,堅持縣級統(tǒng)籌、精準選派,按照“先定村、再定人”的原則,由縣級黨委、政府摸清選派需求,因村派人、科學組隊,確保駐村干部專業(yè)特長與當?shù)匕l(fā)展實際需要精準對接。對脫貧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村(社區(qū))和抵邊村(社區(qū))實施重點選派,脫貧不穩(wěn)定人口在200人以上的村 (社區(qū))選派1名第一書記和4名隊員,其他村(社區(qū))不少于3人 (含第一書記);對黨組織軟弱渙散村 (社區(qū))、實施紅色村組織振興試點項目、強邊固防 “四位一體”建設項目村全覆蓋選派駐村第一書記。駐村人選主要從省、州(市)、縣 (市、區(qū))機關優(yōu)秀干部、年輕干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優(yōu)秀人員中選派,年齡一般不超過 45周歲,一般不安排夫妻兩人同時駐村。
《意見》明確,駐村干部主要做好五項工作:建強基層組織、鞏固脫貧成果、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和為民辦事服務。駐村期間,不承擔派出單位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實施請銷假管理。
《意見》要求,各州 (市)、縣 (市、區(qū))黨委加強駐村工作全面領導,強化業(yè)務指導,強化關愛激勵,為駐村干部安排工作經(jīng)費、生活補助、通信補貼、全員體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并按照分級分類原則,每年至少組織1次駐村干部全員輪訓。同時,強化考評結(jié)果運用。對干出成績、群眾認可的,在提拔任用、職級晉升、公務員遴選、職稱評聘、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對違紀違法受到處理、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在崗、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民主評議滿意度較低的第一書記和隊員及時召回、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