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浙江省溫嶺市松門鎮(zhèn)紀委召開澄清通報會,為時任大交陳村黨支部書記駱治霖和村民委員會主任莫奶春遭村民不實舉報進行澄清正名,這是《浙江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澄清保護黨員干部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出臺后,該鎮(zhèn)首例澄清正名的農村黨員干部。
今年9月20日,松門鎮(zhèn)紀委收到溫嶺市紀委信訪室轉來的群眾檢舉信,大交陳村民周某等13位村民聯(lián)名實名檢舉,10多年前村里土地平整復耕后,上級撥付的680萬元補償款的去向,認定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駱治霖和村民委員會主任莫奶春可能存在經濟問題。
“檢舉信里提到:約在2005年至2006年期間,村里實施土地整理,獲得上級680萬元的補償款。事后,村里給被拆戶作了點補償,700元至1500元不等,還有幾戶分文未得,村民的農村合作醫(yī)療保險費一直是村民自己上繳。后來,得知村干部組團去了臺灣、韓國,懷疑存在公款出游,要求給村民一個明白的交待?!蓖▓髸?,鎮(zhèn)紀委副書記金新涌先是通報了檢舉信上反映到的幾個問題。
收到信訪件后,9月21日,鎮(zhèn)紀委馬上成立了調查組,對群眾信訪舉報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拔覀兿群笞咴L了松門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所、鎮(zhèn)‘三資’管理中心,調閱了信訪人反映到的05年、06年大交陳村土地整理的相關卷綜資料,以及村級財務每月的明細賬,對信訪人、當事人、大交陳村村民等進行了詢問,經過2個多月的反復調查,我們給出了最終調查報告?!苯鹦掠空f。
經查,大交陳村建設用地復墾,在2006年7月25日立項至2010年3月16日收到最后一筆土地復墾資金為止,共計收到建設用地復墾補償金4672975元,在建設用地復墾建設和村民的補助上使用了1609079.36元,多余部分作為村集體收入。
資金使用去向:在2006年至2010年期間,大交陳村建設了標準農田工程、七面光工程、萬畝良田工程、河道改造工程、河道砌石工程、新農村建設工程、松盛路造路工程等相關工程,雖然上級有補助,但都不是十足十的補助到位,還需要村里再掏一部分錢。期間,村里還自己建設了松交路至烏坑山下道路、中學路至小嶼道路,并將道路硬化至各家各戶門口。另外,村級環(huán)衛(wèi)費、路燈照明費、村干部工資等村級日常開支。
關于村干部組團去臺灣、韓國等地旅游,經查大交陳村2005年至2007年任期的兩委班子,在屆期將滿之時確實有出游臺灣,但是自費,沒有從村里報銷過任何費用,韓國從沒有去過。
通報會上,鎮(zhèn)紀委書記王永華介紹了今年9月份出臺的《實施辦法》主要內容,駐村干部、現(xiàn)任大交陳村班子成員、當事人等參加通報會。就紀委的最終調查報告,檢舉人予以認可。
王永華介紹,澄清正名主要是為激發(fā)黨員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及時為受到誣告陷害或其他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問題,推動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政治生態(tài)。下一步,鎮(zhèn)紀委將認真對待每一起信訪舉報,對舉報不實或誣號陷害黨員干部的,及時召開澄清通報會,還當事人清白。